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
二、如何取得自考毕业证?
自学考试采用分科施考、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提出申请办理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4、办理本科毕业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
三、毕业时间与办理毕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自学考试考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生证书的时间一般在每年五月、十一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公告为准。考生应按时到考籍所在地由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因故未按时申请办理者,顺延至下一次办理。毕业时间为申办核准的年月。
四、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考生所报考的院校联合颁发。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印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五、如何获得学士学位?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1)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0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2)外语水平(必须满足其中一项):
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375分及以上,英语二60分或者公共英语三级笔试成绩60分以上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部分学校要求英语二65分,或者在规定时间内考完可以免试英语申请学位,具体以学校的要求为准)
六、自考考试形式与日期是怎么安排的?
自学考试分统考与省考两种形式。
每年分别在4月、10月由省级考试院组织统考考试。每次考试共2天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每年分别在1月、7月由主考或增补主考学校组织省考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届时通知。
七、什么是应用型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一种是面向高校开考的应用型专业。高校开展的自考是应用型自考,参加高校应用型专业学习的考生需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助学费,向考生提供学习指导和辅导。考生还需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交纳报考费35元/科。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本科专业还需完成毕业论文且答辩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
八、什么是课程过程性考核?
课程过程性考核是指学校在助学过程中对考生进行的阶段性学习效果的测试和评价,科学合理的评判学生应用能力,减轻学生参加课程考试过关的难度。实施对象是高职院校与我校自考本科衔接的在校生。过程性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平时作业考核、半期考试(上下半期各一次),其中上下半期考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过程性考核成绩最后得分(总分30分)=平时作业成绩(10分)+半期考试成绩(20分)。课程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前者占70%,后者占30%,即:课程成绩统考实际成绩×70% 过程性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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