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函授站(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届夏季成人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所有毕业条件的2023年7月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非英语专业
符合以下全部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①在籍期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考试(含听力)成绩达到4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在籍期间参加校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或参加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高校联盟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自考英语(二)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②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③论文成绩“中”(含“中”)以上;
④已获得学士学位者。.
2.英语专业
符合以下全部资格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①通过校学位外语二外日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②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③论文成绩“中”(含“中”)以上;
④已获得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者;
⑤通过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高校联盟外语(8语)考试成绩合格。.
三、所需材料
1.学信网上统一采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的电子版(以身份证号.jpg命名);
2.以原有学位申请学位的需提交原学位证书复印件(与原件同等大小,用A4纸张复印)一份;
3.学位论文一篇(word文档电子稿且未发表过),电子稿用于进行知网或维普重复率检测,重复率超过30%以上者,视为初审不合格。英语专业学位论文必须全英文;
4.学士学位申请表(上交纸质版);
5.在校学习成绩表(上交电子稿);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7.自考英语(二)网上成绩查询截图(保存查询成绩网页后打印)。
请学生将申请学位所霄材料交至教学点,以教学点为单位于2023年3月20日前交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成教科,逾期我校不予受理。根据学位条例,毕业当年未能获学士学位的以后一律不予受理。
四、组织评审
2023年3月21日-4月20日期间,各学院对申请学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论文电子稿进行知网或维普查重,同时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五、相关费用
申报人员应缴纳评审费、证书费、管理费共100元。
学士学位申请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函授站(点)务必重视此项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继教院成教科联系,电话:025-83758141.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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