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对接专科院校、本校自考助学办学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2022年6月毕业的本科生(2022年下半年未及时申请);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2022年9月毕业的本科生;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主考各专业2022年12月毕业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专业学位课程要求:
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三门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总分达到 210 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相应专业的四门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总分达到 280 分及以上。
3.外语成绩要求:
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考本科段外语成绩达到 70 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参加本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
(3)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为良好或优秀等级。
说明:①本科段外语课程换考者不得申请学位。②如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中和学位有关的课程成绩为免考的,需提供相关免考申请材料。
三、申请步骤:1.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网上申请:于2023年3月1日至7日登录南京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系统。
交验材料:请在网上申请期间查看学位申请系统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备注:①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可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xjy.nufe.edu)“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查看《南京财经大学社会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详细说明。②后续须提交以PDF格式保存的自考本专业毕业论文电子稿。
2.自考“专接本”毕业生,请各对接专科院校于2023年3月7日前提交学位信息汇总表,并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详细通知在工作群中查看)
3.自考助学本科毕业生,请本校自考助学办学学院于2023年3月7日前提交学位信息汇总表,并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材料。(详细通知在工作群中查看)
四、注意事项:如本次学位申请工作有所调整,及后续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将在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自学考试-通知公告”中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内容。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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